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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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交传电〔2015〕45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交通运输部门,市直交通运输有关单位:

  按照市局《关于做好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常交发〔2015〕26号)和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及年初市局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规定,现将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件1、附件2)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考核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事故统计时限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25日。

  二、考核办法

  本次考核不进行现场工作考核,由市局安全科技科综合日常检查(抽查)考核、控制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和工作加分(责任单位书面申请,市局安全科技科严格审查认定)等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局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工作。坚持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按时扎实完成“平安交通”、“打非治违”、“严打严治”、危险品运输安全等各类专项工作总结,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保障工作部署,认真思考、谋划来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认真做好自评总结工作。各单位要根据2015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认真做好自评和书面总结,按细则确定的顺序将备查资料汇编成册(部分需要存档的重要资料,如目标责任状可用复印件),严格实行安全第一责任人书面签字盖章上报制度。自评报告、书面总结及 资料汇编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市局安全科技科。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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