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发〔2014〕23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交通运输局,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3月31日
常德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安〔2014〕109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常德市实施〈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发〔2014〕2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四大三基”,即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深化安全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打牢基层、筑牢基础、练实基本功,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长治久安为目标,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到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之内,水上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建设、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得到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三、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传
1.开展安全文化“五进”活动。由市局牵头,各单位具体实施,在全系统开展安全文化进单位、进乡镇、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大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的各类专项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增强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安全技能等。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
3.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内容,重点抓好船员、签单员、驾驶员、押运员、站场管理及服务人员等企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三年内每年培训覆盖不低于35%;对于从事高危行业人员、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必须100%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船员、客运驾驶员、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及押运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由市局负责对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市直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区县市行业管理机构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覆盖率不低于35%,确保三年覆盖率达到100%。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5.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常态化。市局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2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市局在“春运”、“黄金周”、“两会”等特殊时期统一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市直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行业特点适时开展本行业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应重点突出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加强风险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交通运输工具、设施及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情况进行检查。
6.安全生产暗访常态化。市局及市直行业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开展2次安全生产暗访行动。暗访行动应直接深入安全生产一线,发现真实问题;暗访对象侧重于当前安全隐患多、事故发生多以及问题突出的行业和地区。
7.安全隐患跟踪督办规范化。针对市、县二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访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直至安全隐患销号为止。
8.事前问责机制制度化。针对市、县二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访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视其情形和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工作事前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启动事前追责程序,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
9.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充分总结“打非治违”工作经验,巩固阶段性成果,继续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市局进一步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监管特点以及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明确不同时期“打非治违”重点领域和对象,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和驻点督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10.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在水上交通、道路运输、交通建设施工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水上交通重点针对乡镇船舶非法载客、运砂船超载、非法渡运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道路运输重点针对危化品运输、旅游包车、汽车站场安全监管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交通建设施工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等专项整治行动。
(五)强化安全生产能力基本建设
1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加大投入,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强执法车、艇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建设。
12.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以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推广应用船载AIS、GPS、VHF终端,提升对船舶的动态监管能力;推广应用船舶“一卡通”工程,实现全市所有的县级海事机构全部启用船舶电子签证和安检系统;研究建设市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平台。
13.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构建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重点建成交通运输应急处置、路网运行管理、航道运行管理和水路安全运行管理等系统,实现全市交通运输重点安全监管区域的远程监测、监控,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之间的网络化应急指挥协同管理。通过对重点监测对象、范围的运行监测数据补充采集并整合已有数据,实现对全市公路的重点路段、特大桥梁、特长隧道、重点站场、港口码头、应急运力及应急救援车辆、船艇的有效监测。
14.实时监控系统。一是在道路运输行业建设实时监控系统。强制推行我市新增的重载普货车辆和半挂牵引车辆、新增和更新的“两客一危”车辆安装北斗卫星终端,鼓励城市出租车和公交车安装北斗卫星终端,积极引导农村客运班车安装北斗卫星终端,提升全行业动态安全监管覆盖率;逐步要求应急运输车辆、战备保障车队安装(换装)北斗卫星终端,更加科学、高效地调动应急运输资源,提升全行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建设水路交通安全实时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渡口客船港区泊位视频监控系统,在现有全市水上视频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建设一定数量的航道视频监控试点,对重要航道内船舶航行的状况、是否超载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15.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渡口码头标准化改造、客渡船标准化改造、锚地建设三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6.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做好《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宣贯实施,继续做好客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以及学生乘船交接制度的执行工作,通过制度规范安全监管行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7.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全面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力争所有在达标要求内,具体从事公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交通运输企业于2015年底前完成达标工作。
18.推行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根据交通运输系统各领域的实际,推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标准化、格式化建设,统一规范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台账、安全检查及记录制度、安全督查督办制度、安全告知制度等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行业管理更加高效、透明、规范。
19.推广安全生产责任险。2015年在全市道路运输、国省干线公路施工和水路危货运输等行业领域试点推广。
(七)深化安全生产基层示范创建
20.按照交通运输部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统一部署开展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具体开展“平安公路”、 “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的创建活动。通过“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好的做法,实现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文化进一步提升,构建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2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车德斌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工会联合会主席彭德友任副组长,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全科技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督促、指导、考核“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22.健全投入机制。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直行业管理部门要协调争取财政加大保障力度,继续设立用好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整合统筹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安全科技推广、培训教育等专项资金,督促企业按规定提足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四大三基”计划顺利实施。
23.严格督查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要建立三年行动专项台账。认真搜集和整理行动计划的会议纪要、检查记录、总结报告、音像资料等材料,并指定专人负责台账管理。要把“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