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发〔2014〕70号
市直交通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与联系,根据国家《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信访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
接访日活动采取由局长带头、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各科室、市直交通各单位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为群众就近就地反映问题提供便利条件,集中解决好上级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及重信重访问题,集中解决好交通行业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交通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接访人员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为接访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和市直交通各单位负责人配合做好接访和调查答复等工作。
三、接访地点
一般安排在局信访接待室进行接访,也可根据群众反映的内容和要求安排到现场直接听取意见。
四、接访内容
(一)反映我局工作人员机关作风问题;
(二)检举揭发违法违纪行为;
(三)对我局行政管理事项和交通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四)上级要求局领导接访处理的重大信访问题;
(五)其他有关事项。
五、接访时间
局领导按照安排表轮值接访,当班局领导如有事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接访,应调整保证其他一位局领导负责接访,具体接访安排见附表。
六、工作要求
(一)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处理接访有关事项,局机关各科室和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涉及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进行调查答复。
(二)坚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
(三)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局领导可给予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对需要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研究处理的,接访局领导可提出意见,由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接访局领导可提出处理原则与思路,并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处理。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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