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发〔2014〕83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
8月中旬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局《关于印发<常德市交通运输系统“严打严治”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交发〔2014〕91号)要求,全面开展“严打严治”集中整治行动。但从前段部、省厅、市局暗访督查情况看,还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情况;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在基层得不到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打严治”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湘交安〔2014〕37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严打严治”集中整治行动措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将集中整治的29项重点内容进行分工,明确各单位责任领导、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单位要对重点整治内容细化任务分工(市局“严打严治”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任务分工详见附件)。从10月份开始,每个月10日前各地各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上个月“严打严治”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实行一把手向市局书面签名述职制度。对隐患整改及督办情况实行企业法人、行业监管机构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上报一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实行工作通报制度。市局每个月对各区县市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通报将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章案例。
三、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回头看”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各挂牌督办单位要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回头看”。
四、严格实行工作情况考核。市局将在年底对各单位开展“严打严治”工作情况进行逐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五、严格落实事前责任追究制度。市局对各地暗访发现3次同类重大隐患的地区和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实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对“严打严治”工作开展不力或者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将按照省厅安全生产事前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责,并以市局名义给当地党委政府去工作建议函,建议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