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发〔2015〕86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贺家山运管所,市直交通运输有关单位:
根据《常德市道路交通安全“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常交安〔2015〕5号)要求,市局制定了《常德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8月6日
常德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夏季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积极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全市道路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张高丽、马凯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以强化监管、综合治理为手段,重点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夯实和筑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防范能力。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夏季百日行动”,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点车辆得到有效管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全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一)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联合工会主席、局党组成员彭德友为组长,市运管处、市公路局、市交通质安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技科,由邱立平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夏季百日行动”期间日常工作。
(二)各地要参照市里模式,成立“夏季百日行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区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
五、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
1.排查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地要对普通公路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特殊路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路段,要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与人员,确保按时完成治理,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整改期间,有关部门要采取临时性、应急性管制措施,提前设置醒目的警示、提示标志。山区三级以下公路与主干道路交叉口,要设立夜间禁止客车通行标志牌,公布举报电话,严防客车进入禁行区域。
2.排查整治运输企业源头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辖区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通报安全形势,开展安全警示提示,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一是要在夏季旅游高峰到来前,深入旅游客运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其加强所属车辆管理和驾驶人教育。二是要对客货运车辆年审、交通违法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审、有交通违法行为尚未接受处理的客货运车辆送达书面通知书,让其单位负责人或负责安全管理的责任人签收,督促其接受处理。三是要对运输过程中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客货运企业挂牌限期整改和曝光公示,对有多车严重违法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吊销其经营许可资质。四是要对客货运企业GPS动态监控系统进行一次以“六查”为内容的联合检查,即查制度建设、查监控人员、查车辆实时监控、查平台运行、查动态监控数据和违法信息、查责任追究。要按照“谁管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六查”工作岗位责任制,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客货运企业监控主体责任不落实,动态监控装置不安装、不使用、不管理,以及人为破坏、干扰、屏蔽动态监控装置信号,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排查整治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辖区“营改非”大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其中长期从事异地营运的,营运地相关部门要将其纳入排查范围。对车辆逾期未年审的,要督促车辆所有人立即办理年审,年审之前停止营运;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要强制解体,并派员现场监督;对车辆存在轮胎磨损严重,制动、灯光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等安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车辆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督促其所有人、驾驶人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处罚管理措施。
4.排查整治施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辖区内正在施工的路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其施工手续是否完备,交通组织是否合理规范,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锥形筒和发光灯具的设置是否规范,施工路段交通标志是否完善。重点排查断路施工或未交付通车路段是否采取严格的封路措施,严禁社会车辆驶入。对手续不完备的,要停工补办手续,对交通标志不完善、交通组织不合理的,要限期整改。
(二)整治路面交通秩序
1.开展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紧盯“营改非”大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灵活采取执法手段,针对不同时期的道路交通特点,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一是科技手段与定点执法相结合,从严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超员、超速、凌晨2-5时违规运行、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根据其记录的疲劳驾驶、夜间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信息,依法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处罚。
2.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查车辆是否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驾驶人和押运员是否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严查车辆紧急切断装置、警示灯具标志、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备。
3.开展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严厉打击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不按标准、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4.开展校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9月份开学后,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教育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线路勘查,坚决惩治“黑”校车运送学生、校车超员、无资质驾驶校车等严重违法。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把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盲目自满、消极应付的思想,真正花大力气、下大功夫抓好重点隐患排查、突出问题解决和关键措施落实等环节,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交通运输系统“一盘棋”的思想,树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理念,互通信息,密切协作,形成事故预防工作的合力。
(三)强化督导,抓好落实。市“夏季百日安全行动”小组将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开展、措施落实、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严格督导。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的,将通报批评,对专项行动期间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倒查追究责任。
(四)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途径,采取记者报道、制作视频短片和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行动战况,确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
“夏季百日行动”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将总结报告于10月23日前报市局“夏季百日行动”办公室。联系人:邱立平,联系电话(传真):716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