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发〔2017〕50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7日
常德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彻底清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办《常德市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及“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严格按照省厅安委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2017年实施方案》、市安委办《常德市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重点
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汽车客运站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交通工程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车辆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车辆动态管理不到位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非法挂靠经营,校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的;汽车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告知”等制度不落实的,等等。
(二)水路运输。船舶或船员无证无照、无船名船号、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运输经营的;客渡船非法经营的;客渡船超员、非客船非法载客、非法从事渡口渡船运输尤其是非法汽渡的;大船小证、违章航行,货船违反规定搭载无关人员的;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的;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船舶经营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超载运输和采砂船签单发航制度不落实的;未经批准在通航水运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违规违章倾倒建筑垃圾和废弃物的;船舶超航区航行的,等等。
(三)建筑施工。无资质、无许可非法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和违规借用资质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车辆非法载人的等,交通工程建设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等等。
三、工作安排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17年6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纠阶段(6月8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自身的专项实施方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对辖区内的重点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各行业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和抽查。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并通过暗查暗访、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针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开展综合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向美华任组长,副局长唐西英任副组长,局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打非治违”办公室设安全科技科。各地各单位也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工作。
(二)加强调度,严格落实责任。要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与政府协调,成立专门的“打非治违”工作队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各单位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三)突出重点,注重统筹兼顾。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三大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紧紧抓住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推进、务求实效。
(四)认真考核,强化结果运用。要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查督办,采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并将“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要在6月10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2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市局安全科技科。联系人:刘智敏,联系电话(传真):7162732,邮箱:11753653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