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7年国省道第二批灾毁恢复重建计划的通知

阅读次数:
字号:【

常交发〔2017〕75号

相关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7年国省道第二批灾毁恢复重建计划的通知》(湘交计统〔2017〕127号)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国省道第二批灾毁恢复重建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与资金规模

本次共下达2017年国省道第二批灾毁恢复重建计划部补助资金9836万元。

二、有关要求

1.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省下达的计划任务要求,专项用于国省道大中修工程支出,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地方一般预算。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市对区县市交通运输发展考核范围,对违规使用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追缴违规资金。

2.市公路局要配合省公路局做好2017年灾毁恢复重建计划项目检查验收(水泥路面换板必须压钢印),并将验收结果报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对验收不合格工程,将在次年扣减全部部省补助资金。

3.国省道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管理按《湖南省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湘交办〔2010〕312号)、《关于明确全省公路建设与养护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湘交计统〔2012〕312号)等要求执行,未尽事宜按部省有关规定执行。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29日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