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总河长第2号令《关于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的决定》,确保全市河道水域防洪、航运和生态安全,清除安全和污染隐患,决定对全市河道水域长期停泊不用、无人管理的船舶(即“僵尸船”)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我局与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和市农业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常德市环境保护局常德市水利局常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僵尸船”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常交通告〔2018〕1号)。
二、条文解读
(一)整治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二)整治对象。在河道水域长期停泊不用、无人管理的各类船舶,包括客船、渡船、货船、趸船、采砂船、餐饮船、渔船、旅游船(艇)、排筏、运砂船及相关水上浮动设施等。
(三)整治步骤及要求。1、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止,“僵尸船”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应主动认领,自行驶离,妥善安全处置。2、2018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对于无人认领或逾期未驶离的船舶,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拖离、拆解等处置措施。
三、其他
本通告由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