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8日
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21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实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提升,为加快推动常德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落地生根。(责任单位:局人事科、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交通运输发展全局中谋划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统筹研究和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作用,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学法述法考法制度和绩效考核、干部评价标准。每年专题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4次以上。公布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开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大调研。(责任单位:局人事科、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坚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坚持把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顺利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民法典》、“12.4”国家宪法日、新《行政处罚法》等宣传工作,总结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经验,培育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营造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法治业务培训班和法治专题讲座。配合省厅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大调研。(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二、抓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落地
(一)督促指导区县市全面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继续加强对各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跟踪指导。重点加大对改革滞后区县市的指导力度,层层落实责任、理顺责权关系。督促指导区县市建立和完善综合执法运行机制。严格落实省调整下放的执法事权承接到位、执法队伍组建运行到位。执法新体制机制组建运行情况纳入市对各区县真抓实干激励重要指标。加强综合执法改革信息报送,定期向上一级交通运输部门报送改革信息,及时掌握改革动态。(责任单位:局人事科、法制科,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通过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水平和社会形象。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管理。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配合市司法局组织好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两证”换发工作。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加大执法人员抽考、案卷评查力度。加强公路水上“三乱”治理。持续深化“四基四化”建设。(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三)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鼓励有积极性有条件的区县市先行试点,推动基层执法信息化示范应用,基本建立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大力推广应用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促进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局信息中心,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三、完善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一)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继续做好重大合同、社会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和招标文件及特许合同审查工作。(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二)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加快完善行政复议制度。通过案例指导、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基层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风险防控。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作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合法性审核、重大合同审查、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力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责任单位:局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宣传贯彻实施《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与交通运输行业密切相关的重点法规项目。组织做好宪法、民法典等宣贯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新机制新方法,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运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二)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培训工作,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和法治骨干培训班,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分级组织执法队伍培训。(责任单位:局人事科、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
(三)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保障。确保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有效推进。(责任单位:局财务科,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管理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