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安监〔2022〕2号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贺家山原种场交通运输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7日
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21年以来,全国城镇燃气领域事故多发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系统整治燃气运输领域安全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运输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公共安全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城镇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增强防范化解燃气运输领域安全风险的整治责任。压紧压实“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责任规定,按照“全覆盖、全链条、无盲区”的要求,深入开展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着力消除燃气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1.严厉整治燃气运输企业安全准入不严格问题。对辖区内燃气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资质资格、培训考核和运输车辆安全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证运输或燃气运输专用车辆维护、检测、使用、管理以及审验不达标的企业严厉查处。
2.严厉整治燃气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对燃气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着力整顿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安全设备缺失或失效、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等问题。
3.严厉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企业车辆维护检测情况、动态监管情况、电子运单使用情况、配送、溯源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同时,强化危险气瓶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路面执法,严厉打击气瓶运输车辆非法经营行为,有效保障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
4.严厉整治燃气运输企业应急预案不落实问题。加强对燃气运输企业应急能力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未按要求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未进行应急处置安全培训教育、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未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急装备物资配备不足等问题隐患。
5.严厉整治燃气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坚决防止执法“宽松软”,防止执法检查走形式或只检查不处罚,规范执法程序,制定执法计划,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2.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3月)。各级各单位要对辖区燃气运输企业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行业领域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3.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各级各单位要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整治攻坚,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查督办、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促进交流沟通、取长补短,汲取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行业领域燃气安全规范化运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扎实的作风,深入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狠抓隐患排查,高度重视并强化事故排查工作,做到“防患有人盯、隐患有人查、整改有人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时效”要求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紧密配合,明确责任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压实各级责任,明晰责任链条,实现压力传导,紧盯问题短板,做到抓实、抓细、抓到位。
2.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领域、辖区,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举报奖惩机制,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短信等方式,全方位、高频次宣传燃气运输安全相关知识,重点要通过典型案例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等方式达到以案说法、举一反三的目的。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全面查找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支持、关心关注力度,营造“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督导考核。各级各单位要适时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切实压实监管部门责任。要加强重点督办,对整改难度大的重点问题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考核问效问责力度,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4.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每月16日前将本行业、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人:李俊,电话:7162732 ,邮箱:441728286@qq.com。
附件:交通运输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