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常德市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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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为维护我市桥区水域水上交通秩序,保障桥梁及过往船舶、设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常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常德市桥区水域通航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常交通告〔2022〕2号)。

二、条文解读

(一)桥区水域划定范围

我市31座跨河桥梁均划定了桥区水域范围(桥区水域是指桥梁轴线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水域),其中市城区航段跨河桥梁桥区水域由市交通运输局予以公布(见下表),其余航段跨河桥梁桥区水域由属地区县市交通运输局予以公布。

常德市城区航段跨河桥梁桥区水域范围名录

(二)桥区水域船舶航行要求

1.进入桥区水域前,保持主机、舵、锚、航行信号、导航设备、拖带设备及应急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2.加强瞭望,谨慎驾驶,及早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明确各自动态及会让意图;

3.按照水上助航标志和桥梁助航标志特别谨慎驾驶,遵守桥区水域的限速规定;

4.若发现有水文气象条件、桥区水域航道航标等存在异常、船舶操纵能力受限或航行设备故障、船舶尺度超过桥梁通航尺度等影响船舶安全通过或其他严重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时,船舶不得通过桥梁;

5.船舶在桥区水域内禁止淌航、掉头、横越;编解队、过驳、采砂作业;船舶罗经校验、试航船舶效用试验;限制性桥梁通航桥孔内追越或并列行驶;捕捞作业,以及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三)桥区水域船舶特殊情况

1.船舶因紧急情况在桥区水域内停泊(锚泊)或在桥区水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时应当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举办可能影响桥区水域航行安全的大型水上群众活动、体育比赛等活动,应提前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四)其他要求

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桥梁运行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桥梁安全管理机制。

3.航道养护单位应当按照职能职责经常性组织巡查。

三、其它

本办法由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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